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高级培训中心

师资力量

胡 铭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印第安纳大学伯明顿分校法学院、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访问学者;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刑诉监督专委会理事; 浙江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副秘书长; 浙江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大学清源学社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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