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高级培训中心

当前位置 : 首页  > 开班信息

【开班信息】浙江大学——《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专题研修班开班

时间:2023/12/27 14:19:30 访问次数:

12月22日下午,浙江大学——《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专题研修班顺利开班。浙江滔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林行杭、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副主任李冰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陆青出席开班式,40余名来自实务部门的学员们共同参加本次研修班。

本次培训班为期三天,围绕“《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主要内容开设了相关授课专题。不仅有浙大法学院被称为“谷神”的张谷老师倾情授课,同时邀请了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全程参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的法学大咖授课;此外还邀请了浙江高院实务专家,从实务角度重点解读了合同编通则。

本次培训取得了圆满成功,好评如潮。无论是师资的邀请,课程的设置,还是后勤的保障,学员们给予了极高的评价。结业式上有学员代表说:参加两天培训,就像被各位大咖打通了任督二脉,通过对法条的解释,让我们把握准确的理解。通过这几天的学习,对干好未来的工作也更加有信心;另一位学员代表有感而发:感谢提供了这么好的场地,这么好的师资,这么及时的学习。感谢张谷老师,他治学十分严谨,说他“不为上只为学”,我听了之后在很多问题上有一种醍醐灌顶、茅塞顿开的感觉;实务专家举的每个案例都跟合同编解释深有关系。感谢教务的几位老师,感谢你们三天的陪伴;最后一个感谢是给我们自己,给过去三天认真学习的自己,以及未来不断学习的自己。第三位学员代表说:我们赶上了一个特别多变的时代,是不幸也是大幸,我相信如果是八十年或九十年代做律师学习之路一定不会这么痛苦,我们赶上民法典时代,以后一定还有机会在这个校园再次组织学习,我们选择做律师或是公证员就是选择了终生学习的道路,也就是选择了年轻的心态,我希望用这一点来鼓励自己。希望有缘再相聚浙大。

更多的学员认为本次研修班层次高,教师专业负责、教材详实、后勤保障有力,对授课非常满意,个人收益颇多,对实务工作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希望通过此次培训,不断提高大家的专业素质,更好地适应法治新时代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