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班信息】浙江大学——咸宁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专题培训班开班
时间:2024/6/2 23:51:34 访问次数:
5月26日上午,浙江大学——咸宁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专题培训班顺利开班。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四级高级监察官罗恒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郭栋出席开班式。
本次培训班为六天,围绕培训主题有针对性地开设了庭长论坛:人民法庭与诉源治理,“枫桥经验”与“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人民法庭主要类型案件的审判思路及调解技巧等精彩课程。希望通过本次培训来提高学员们业务水平,以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司法工作的需要。
本次培训将安排学员们到“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枫桥经验”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初的枫
桥镇,其核心在于“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与创新,这一经验已成为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的宝贵财富,被广泛应用于全国各地。这一经验不仅能有助于解决基层治理中的实际问题,还能够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希望通过此次现场学习,咸宁法院干部能把“枫桥经验”所蕴含的群众观念、法治精神和创新实践带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结合实际情况加以运用和推广。未来,随着“枫桥经验”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相信这一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将在全国范围内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